市场监管总局提议,外卖平台为无堂食商家增设专属标识
市场监管总局提议对外卖平台上的“无堂食”商家增加专属标识,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此举旨在让消费者更清楚地了解商家的经营情况,避免因误解或混淆而做出不合适的消费选择,建议平台积极响应,实施相关措施,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识别并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商家,同时促进外卖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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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月 16 日消息,今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 11 月 16 日。

注意到,《规定》聚焦当前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重点问题,针对网络餐饮服务中平台责任不清、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不严、食品安全信息不透明等薄弱环节作出系统性规定。《规定》拟通过明确平台与第三方机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及委托配送单位在食品安全上的责权边界,细化平台在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质审核、日常监测抽查以及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要求,有效防止“幽灵外卖”现象。
《规定》明确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明确与各主体之间的食品安全责任,做好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抽查、监测工作。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实施“互联网 + 明厨亮灶”。
《规定》明确“一证一店”的经营模式。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使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明确平台提供者信息公示的要求。平台提供者应当持续公示经营资质。网店招牌名称应当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同时,为“无堂食”商家加注专属标识,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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