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软件创始人谈盗版软件与分享的价值,分享为善,禁分享为恶
自由软件基金会创始人对于使用盗版软件是否错误表达了看法,他认为分享是善,禁止分享则为恶,他认为软件应该被自由分享和使用,而不是仅限于某些付费版本,盗版软件的使用在某些情况下可能违反了知识产权和版权法律,因此应该避免使用,他也呼吁软件开发者应该致力于创造更加开放和自由的软件环境,促进知识的共享和传播。
1月28日消息,用盗版软件到底是不是错呢,72岁的自由软件基金会创始人理查德斯托曼(Richard Stallman)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我痛恨DRM(数字版权管理)……,我不想要任何带有DRM的东西。无论那是什么,我都绝不会为了得到它而向DRM低头。”
亮明观点后,这位创始人表示,自己拒绝用“海盗行为”这样的贬义词来形容软件的分享,“分享是好事,而且应该是合法的。现行的这套法律是错误的,如今的版权制度是一种不公正。”
当有听众追问他在强烈反对Netflix等流媒体服务利用DRM的情况下,是如何观看电影时,斯托曼的回答同样一以贯之。
他表示,自己唯一能看电影的方式,是拿到一个文件——比如MP4或MKV文件,而他“想必是通过从别人那里拷贝而得到的”。
在这一话题上,他再次强调:“分享(软件)是善,阻止人们分享是恶。”
对于这样的观点,你是否认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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